金平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15.02.2016  10:23

  2015年为进一步做好弃婴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收养工作的程序,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县民政局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审查收养对象资格,加大部门协调等措施,推进收养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收养登记条例》;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或者儿童情况的证明、县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计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等;三是加强与公安、计生、医院等部门合作,对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要及时送到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明确收养登记所需条件和材料,编制了办理流程图,让前来办理收养登记的人明明白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015年全县共办理收养登记手续55件,其中:办理历年事实收养26件,当年捡养的29件,合格率均达100%。(社会事务科黄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