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林业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

12.12.2014  19:00

红河州林业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树立单位良好形象的重要保障来抓,切实承担起本科室、本单位抓思想、抓纪律、抓作风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凡因干部职工违反纪律作风影响全局整体形象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应科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建立考勤制度,认真做好本科室和单位的考勤工作;局机关纪委、办公室、人事科定期不定期对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考勤情况按月经本科室或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人事科备案,连同局机关纪委、办公室、人事科检查或抽查情况一并纳入对科室和单位以及干部职工的年终考核。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和擅自离岗。  

三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从严控制干部职工外出,严禁不假离岗和超假不归,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出差报备手续,外出回归后,及时销假。局领导因公外出或因事请假,需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因事需要外出,必须根据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一般工作人员因事需要外出,必须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时间不准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浏览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网页等;更不允许办理和参与同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和各种娱乐消费活动。特别是对外服务科室单位,严格工作规范,强化管理,提升素质,树立林业部门的良好形象。对来办事的,做到首问负责,热情接待,按规定程序办理,严禁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

五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禁止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不准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用于非公务活动;不准出租、出借公车供个人办私事使用;公务用车非公务活动不准停放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不准停放在洗浴中心、歌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在办公区内停放,有特殊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车时,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车,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及时返回封存。局领导和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驾驶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公车私用现象。      

六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费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确需公务接待,需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同意,严禁各单位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日中午无论公务接待或私人宴请一律不得饮酒。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接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人数等。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红河州林业局 | 作者:张安福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钱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