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环保局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

22.10.2015  16:11

为全面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切实保证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向推进、同步深化、同频共振,文山州环保局党组紧紧围绕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两个关键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文山州环保局议事规则》和《文山州环保局工作和纪律作风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着重从三个方面推动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效。健全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程序和决策用权规则,全面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原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度,确保领导干部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履职尽责,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效。

强化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作风整改实效。在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要求分管领导定期评价分管科室(部门)干部职工工作绩效,并对其工作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本部门的工作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汇总统计,构建形成层层负责、分层监督、各司其责的监督检查体系,把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口和着力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纪律和作风整改实效。

执行纪律通报制度,注重通报结果运用。建立执行工作和纪律作风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由分管领导和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情况分别向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定期通报。注重通报结果运用,干部职工工作和纪律作风执行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因工作和纪律作风问题在职工大会被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或直接定为“不称职”,标明纪律制度红线,切实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