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地方税务局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及兼职监察员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景洪市地方税务局于11月27日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及兼职监察员培训会议。会议由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岩香主持,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监察员共11人参会。
培训会议上专题学习贯彻了两部党内法规暨开展典型案例的剖析学习。一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会议指出,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及兼职监察员要坚守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以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依据,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践行两项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表率。二是学习总局编写的《以案说法——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例选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案例剖析》。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学习,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警惕长存。
会上,为了更好地发挥兼职监察员作用,提升兼职监察员监督力度,促进全局纪检监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岩组长结合工作实际,对兼职监察员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是要加强学习。做好一项工作,必须要知道该做什么,所以要做好兼职监察员工作,就必须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三是要切实履职。既然已接过组织交给的兼职监察员任务,就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对所在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经常了解、及时反映,争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四是要摆正心态。兼职监察员工作是一项义务劳动,对兼职监察员来说是多增加的一份工作,但又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这项工作在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摆正心态,把兼职的工作当成本职工作来看待,把兼职的任务当成本职的任务来完成。五是要严格要求,切实管好自己。要模范遵守廉洁从税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党纪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切实以自己的良好形象引领带动普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