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环境保护局召开清理环评“未批先建”项目工作会议

14.11.2014  10:31

 

近日,蒙自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  清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环评“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等9家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局长杨学峰向参会人员传达了云南省环保厅关于清理环评“未批先建”项目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根据即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清理和掌握蒙自市环评“未批先建”项目底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对项目开展环评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