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07.04.2016  15:55

近日,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出台并印发了《中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是省局党组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进一步厘清责任界限,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的具体举措。

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按省局党组责任、党组书记责任、党组成员责任三个层次,细化为14类64项责任清单,明确界定了省局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在省局党组责任方面,《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应当承担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坚持每半年听取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建好班子、管好队伍;突出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支持驻省局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干部等34项责任。在党组书记责任方面,《责任清单》明确了牢记从严治党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亲自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督促指导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汇报,每季度专门听取一次驻省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通报,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签字背书后报党组书记,交相关部门保存备案;督促党组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每年组织研判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不能少于2次;每年安排中心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亲自上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落实“一案双查”要求等17项责任。在党组成员责任方面,《责任清单》从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之中,在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和参加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明确防控措施;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签字背书后报分管领导;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经约谈人、被约谈人签字背书后交相关部门保存备案等13个方面进行了明晰。

通过责任清单形式,把省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责任细化、具体化,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指引和规定动作抓好落实,以扎扎实实的措施和行动,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体现了省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坚强决心和责任担当。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省局党组要求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细化本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