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石林县局五措施 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扎实推进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餐饮消费的网格化管理。石林县各乡镇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所,确定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依托村委会设立了食品安全联系点,确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村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上报,协助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开展社会监督。这样延伸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努力实现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加强对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和指导。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由办理者或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信息员做好登记,要求办理者或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报告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备案。监管所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
三是加强“农家乐”等农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家乐”等农村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消费许可管理。根据“农家乐”等农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特点,确定餐饮服务许可形式,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严禁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禁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加工制作河豚鱼等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食品。
四是加大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集贸活动、婚丧嫁娶等消费者聚集的时间和场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其树立正确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氛围。
五是加强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应急管。完善农村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提高农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餐饮消费单位及时向石林县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和当地政府报告,接到有关报告后,石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依法采取相关控制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石林县人民政府。
来源: 昆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