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 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12.06.2016  01:29

各州、市体育局(文体局)、教育局(教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26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体〔2015〕22号)精神,为推动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体育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省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体育教师技能和教学水平,经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全省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小学):于2016年6月18日至23日在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24日离会。

第二期(中学):于2016年6月24日至29日在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30日离会。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一)各州、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荐省级体育传统项目校(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示范学校)小学、中学校长或普通中小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以及“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学校”体育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其他人员不得代替,各地要认真组织,不得随意缺席。具体名额见表一。

(二)各州、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认真组织推荐体育传统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示范学校)及普通学校小学、中学体育教师参加培训,不得随意缺席。

(三)参加中小学体育教师(含校园足球)培训的体育教师必须自备和携带训练球(成年球5号),训练运动服装一套短装,以及专用球鞋(带塑胶钉、护板及长袜)。

      三、培训内容

体育教师培训以“足球基础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和足球项目基础训练、足球规则等方式进行培训,将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和教练员现场指导培训。

四、报名

各州、市将参加全省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含校园足球教师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15日前,分别传至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和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

五、报到

      (一)参加第一期培训班小学体育教师于2016年6月18日到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综合馆总服务台报到。

(二)参加第二期培训班中学中学体育教师于2016年6月24日到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综合馆总服务台报到。

联 系 人:李华海   王梓屹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总服务台:杨翠翠

电话(传真): 0871-63166150(省体育局)

              0871-65141471(省教育厅)

              0871-64311091(海埂基地)

      六、有关费用

  各地参加人员往返车旅费自理,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负责,超编人员自理。


  附件:2016年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点击打开文档

                2016年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点击打开文档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