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五一”期间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

29.04.2016  19:52


  随着“五一”假日的到来,云南各地又将迎来新一轮的旅游高峰。为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正常,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6﹞97号)要求,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出部署,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加强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做好投诉受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五一”假期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要将各地旅游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33号)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当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指标,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全力应对,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回声,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正常有序。

  二是要统一调度,综合监管。强调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的大脑中枢作用,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旅游质监执法、旅游警察、工商、价格、运政等执法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与联动执法,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效果。

  三是要加强防范,确保安全。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组织对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饮食卫生等领域的隐患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强景区景点游客载运量的监控,及时疏导分流,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是要加强值守,及时受理。重申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勤工作,各级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投诉有人受理,情况有人处置,信息有人报送;要加大投诉及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力度,快速处理游客投诉及案件的转办、督办。

  五是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关注假日期间的舆情动态,及时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趋势,把握舆论主动权,做好正面宣传引导;要制定舆情应对处置预案,确保遇有重大舆情能及时应对、妥善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六是要做好统计,按时上报。强调各州市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6﹞97号)要求,做好假日期间旅游投诉情况及典型案例的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对设立旅游警察支(大)队的州市(县),还应将“五一”期间旅游警察出警情况、案件查处情况等,及时上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