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局发文 要求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

31.03.2016  09:36

    记者从昆明市教育局获悉,《昆明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已经印发实施。其中明确,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小学1-2年级、小学3-6年级和初中、高中阶段学校每周体育课分别为4课时、3课时、2课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把体育学科设为学生期末、毕业及升学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内容。

    《意见》明确,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对不落实体育工作经费的,不按规定开设或随意停止体育课的,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不按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等劳保待遇的,将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云南信息报 记者韩海阔)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