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共奔小康 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实现新跨越
“残障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交接会。记者刘凯达/摄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五年一个刻度,昆明市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五年一个跨越,昆明市残疾人工作者肩负使命和责任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五年征程民生路,解得民忧暖民心。我们欣喜地看到,过去的五年,是见证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最辉煌的五年;是为加快全面小康进程注入持久动力的五年;也是全市残疾人朋友得到实惠最多,幸福感、自豪感和满意度提升的五年。
五年辛勤耕耘,五年砥砺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又迈出了历史性新步伐,登上了一个新台阶: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提升、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一项项民生新政、一份份残疾人心中的获得感,为五年来的民生答卷增添了新的厚度与温度,残疾人事业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
昆明市残联及五华、盘龙、禄劝等县区残联,先后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残疾人之家”“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县区”“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法律援助服务示范窗口”“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全国特奥活动示范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自强模范”李明飞、邱光林,残奥冠军郑涛、杨春宏等一大批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人生和事业的梦想。
昆明市残联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昆明市残疾人医疗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全覆盖,处于全国领先行列;全国最先开展计算机辅助速录培训;全国最早开展电子商务培训(聋人);全国最先开展针对已就业盲人的盲文补习;全省首推全程连续助学模式;全省率先建立贫困残疾人定额生活补助制度。同时,昆明还建成并运行全国最先进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实现了全市残疾人人力资源信息、用工信息共享,实现异地就业推荐。
一个个荣誉,见证着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大发展的足迹;映射出全市上下汇集爱心、勠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灿烂历程。
亮点1
完善制度保障 五年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逾2亿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的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千方百计扩大民生福祉,为残疾人幸福加码。市残工委以及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完善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昆明市残联与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昆明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试行)》,在改革创新工作中,市残联制定出台了《昆明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取证补助办法》《昆明市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助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关系到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在制度不断完善下,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体育事业等齐头并进,广大残疾人从中获得真真切切的实惠,极大提升了残疾人的幸福指数。
从2017年开始,昆明市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托养服务,首批1200名家庭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由专业的托养机构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政府按每人每年1500元至3000元的标准补助托养机构。
昆明市残疾人托养走出了一条新路径。无论是机构托养还是居家托养、日间照料站,其特色托养服务走在了全省前列。五年来,全市建立托养机构18所,培训85名残疾人托养管理和专业服务人员,为12411(次)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昆明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规定》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2016年度全市共办理残疾人爱心卡17610本,1万多残疾人获得免费乘坐地铁和市内公交的福利。
亮点2
织密保障网 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直面残疾人的现实困难,回应残疾人的急切诉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应有的福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完善的制度必不可少。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提高其生活质量,市政府印发《昆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全国层面首次建立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
2016—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达8447余万元,共惠及全市39446名困难残疾人和53852名重度残疾人,成为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
在补贴标准方面,昆明市根据省里补助标准,结合昆明市实际进行了相应提标: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按100元、二级每人每月按50元发放,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适时调整。
此外,2017年,昆明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保险也迎来重大利好。凡属我市户籍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将由政府埋单,个人无须缴纳费用,此新政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另外,昆明市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全额补助红利,也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
《昆明市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试行)》明确,对已按年度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按最低参保缴费档次50%的补助标准调整为全额补助,该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在医疗保险方面,根据《昆明市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试行)》,每人每年参保缴费50%的补助标准调整为全额补助。补助时间从今年7月1日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补助对象为属我市户籍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昆明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0月,全市45000多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1000多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项惠残政策叠加,使社会特困弱势群体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筑牢了残疾人社会保障防线。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贫困残疾人衣食冷暖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五年来,全市累计投入250.79万元对1406户残疾人进行临时困难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通过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组合拳,基本实现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
2017年,市残联投资20万元,设立了12385昆明市残疾人服务热线,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寓意“123帮我”,24小时全天候为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提供政策咨询、投诉请求、意见建议、生活帮助等服务,业务领域涵盖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维权等方面。
2017年1月至9月,累计话务量、语音留言、收发短信11925条(次)。市残联理事长马文森表示,该服务热线的开通,将为我市广大残疾人的咨询、服务提供新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提升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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