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主城区将全面推广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改革
来源: 昆明日报
5月26日,记者从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现场观摩及工作会议获悉,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改革6月份将在主城区全面推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办法举措,自今年1月1日起,官渡区已经开展了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据城市管理部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昆明市共有157家渣土运输公司、4917辆渣土车,以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运输企业办证难、不方便。针对我市建筑垃圾(弃土)处置证办理程序多、签字多、材料多的情况,市城市管理局今年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并从今年1月1日起在官渡区进行试点。
“此次试点,首先实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改革,打破了我市一直以来对车辆办理《昆明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的模式,突出以出土工地源头监管为重点,直接对出土工地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本着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前置审批条件减少至‘按照净车出场的相关要求建设洗车作业平台及防污降尘等配套设施’一项,审批材料由原来的14项减少至现在的5项,办理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减至10个工作日,同时,许可证使用期限由原来的7至15天延长到最长一年。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减少了企业办证环节,节省了企业的人力、物力,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得到了办证单位的一致好评。”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废弃物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官渡区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改革试点后,精简了行政审批手续,便捷了企业申报,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速行政审批效率,优化了官渡区的营商环境。”官渡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试点中,官渡区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后台分发流转、统一审批出证的方式,将原先只针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办证转变为针对建筑工地办证,通过减材料、减环节,集中统一、便民高效地开展审批服务,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次数,有效提升满意率。截至5月24日,官渡区共受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事项45件,办结45件,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45本,做到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在前期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昆明市计划6月份在主城区推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改革工作。(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