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制办公室对部分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现场抽查考核工作

01.02.2019  19:40

根据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的《2018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方案》(云河长组发〔2018〕3号)精神,按照《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8〕87号)的规定,在省级成员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由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胡荣为组长带队,于1月24日对省外办、省教育厅、省林草局进行了现场抽查考核。

考核组通过结合自查自评报告,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面询省级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的方式进行。考核组反馈了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的不足,将按照考核有关规定梳理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