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卫计委出台有关规定 落实对口帮扶工作制度 严格帮扶队员管理

06.03.2017  09:32
 

□ 通讯员 文斌

近年来,以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万名医师”下基层以及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对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缓解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思想认识松懈,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够到位,帮扶效果有待于提高,部分队员出勤率不高、在位不尽责等问题。为此,州卫计委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对口帮扶工作制度,严格帮扶队员的管理。

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施健康扶贫行动的重要措施。它以提升受援医院临床服务能力为主,以医院管理、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帮扶,能够有效加强医院管理能力、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专科建设,能够确保实现90%的病人看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为把对口帮扶工作做细做扎实,州卫计委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各帮扶单位要与受援单位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对口帮扶医疗队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强化联合考勤制度。任何帮扶医院均不得以本单位工作为由抽调对口帮扶队员回单位工作,确有特殊理由的,须按照管理权限报省、州、县卫生计生委(局)审批。原则上省州级医院临床、中医和医技专业的对口帮扶队员对口帮扶满6个月后,可带1-2名受援单位相应专业人员回本单位免费带教6个月。其余对口帮扶队员应在受援单位对口帮扶满1年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计入队员个人基层岗位历练经历。

各县(市)卫计局尽快与辖区内对口帮扶队员取得联系,新一轮对口帮扶队员务必于4月20日前全部到各县(市)卫计局报到。各受援县市卫计局、受援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加强对口帮扶医疗队员管理,确保对口帮扶医疗队员完成业务知识培训和临床示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任务。要分阶段按季度对医疗队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管理,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州卫生计生委和帮扶单位。对口帮扶医疗队员年度总工作日达到190天的年终考核方可评为优秀,180天以上的方可评为合格,170天以上的方可评为基本合格,170天以下的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国家及省级医院的帮扶队员由同级卫计部门或者所在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州内医院的帮扶队员,2年内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人员可参加考试,但2年内不得聘任,调整工资延缓1年;扣除派员机构财政人头补助经费和个人生活补助等,并在晋升前必须再次自费完成对口帮扶任务;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对口帮扶医疗队员所在单位和分管领导,在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医疗卫生单位和先进个人。

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建立问责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对不认真管理,或者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