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02.09.2016 02:46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31日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38部委《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调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及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部委《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云南省相关部门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中国(云南)”,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在经营、投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银行授信贷款、评先评优等方面进行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目前,各省级相关部门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运行以来,已公示企业信息285.25万条,累计访问量3.4亿人次,查询量9118万人次,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截至8月30日,全省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2.4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9万户,11656户企业因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主动整改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来源:云南信息报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02.09.2016 02:4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