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02.04.2016  10:28

2015年6月10日至7月3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进行专项巡视,于8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富滇银行党委高度重视,把抓好整改列为头等大事,研究制定系统的整改方案,提出的91条整改措施都对应问题、责任到人。先后召开10余次各个层级的会议推动整改工作深入落实、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住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权。党委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的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凡是涉及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都是大事,都提到党委会上研究决策。2015年召开的17次党委会,有12次研究到反腐倡廉工作。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做到“六亲自一带头”。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经常强调、提醒反腐倡廉、合规经营问题。

(三)调整优化下级机构党组织设置,使其更好地承担主体责任。在经营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2个城区支行,将原设党支部调整设为党总支;在经营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2个村镇银行,将原设党总支调整设为党委;完善异地机构、境外机构党组织机构设置。

(四)完善党建工作的相关制度,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制定出台《中共富滇银行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富滇银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制度,细化和规范了基层党建工作,保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的落实。

(五)出台巡视工作制度,着力强化总行对分支机构的监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制定出台《富滇银行巡视工作制度》,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巡视组,把所辖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巡视对象,着力发现问题,监督解决问题。

(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再次组织所辖各机构对自身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关注信贷审批、集中采购、资金管理、干部人事等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切实提高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转”落实。行纪委完善书记办公会制度,在总行成立机关纪委,行纪委下面设立案件审理办公室,增加纪检监察室编制,在所辖机构增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岗位,进一步突出了纪检监察的主业主责。

(二)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出台《富滇银行党纪案件查处办法》、《富滇银行员工违规问题查处办法》、《富滇银行集中采购监督办法》、《富滇银行行管干部谈话函询工作办法》等制度,切实规范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三)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办违规违纪问题。纪委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坚决查处了下属机构存在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问题。2015年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8起,处理137人。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促进干部员工廉洁从业。通过各种渠道提醒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全行6级以上行员都签订《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公务活动中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做到主动上交。

(五)切实加强重点权力监督,积极预防重大案件发生。纪委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容易发生重大案件的人财物领域,凡是涉及大宗物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员工招聘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都现场监督。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部门的监督协调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六)坚持常抓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防腐保廉意识。通过经常性地组织学习、专题报告、员工培训、会议强调、晨会提醒、组织参观、谈话提醒、短信提醒等方式,始终保持反腐倡廉教育力度。

三、“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三会一层”职责界线,切实发挥好各自作用。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分别对各自职责、权限和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检视,对一些职责权限不够明晰的地方进行了修订完善,既强调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又强化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

(二)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检视和完善党委会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达不成统一意见的不作决策,多数成员不同意的不得通过执行。

(三)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切实增进团结协作。主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增加通气会、碰头会的频次,加强要情通报印发和传阅。

(四)加强对重大事项督办,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富滇银行总行部门工作督促检查管理办法》,落实首办责任、限时办结,打破部门与部门之间小团体利益的藩篱,打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肠梗阻”,进一步提升了各部门执行力和办事效率。

四、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会议、公文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总行领导、干部员工下到分支行检查指导工作,一般在员工食堂就餐,下级单位来总行办事,原则上在总行员工食堂就餐。在营销活动中倡导勤俭节约,不搞铺张浪费。

(二)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组织开展“进一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三)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切实做到“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2015年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专题党课4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赴保山善洲学院进行专题学习。通过专题教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查找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干部作风建设。

(四)领导干部切实深入基层,为干部员工和贫困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制定实施《富滇银行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行领导联系一个基层支部。党委班子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领导班子带头,全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都深入到挂钩扶贫村,进行“转走访、挂包帮”,帮助扶贫对象脱贫致富。

五、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深入开展人事工作纪律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专项整治工作,对2012年以来的选人用人工作、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情况开展自检自查,推动和促进了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格落实。

(二)修订完善干部人事制度,着力构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修订完善《富滇银行行管干部选拔聘任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出台《富滇银行中层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人才引进调配等工作制度,对涉及人、财、物等要害岗位的22名重要管理人员实施交流轮岗,对2名干部降职,对1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了调整。

(三)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干部工作的基本守则,严格选人用人标准、程序、纪律。严格执行《云南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实施《富滇银行亲属回避制度》。

富滇银行的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长期性的任务,还需要坚持不懈地整改。要把整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坚持深入整改、持续整改,从整改中获得推动工作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