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胜境关警务站查获两只猫头鹰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1.04.2016  16:17

    近日,富源县公安局胜境关警务站查获了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4月5日,富源县公安局胜境关警务站民警在沪昆高速公路曲胜段富源胜境关收费站出口设卡进行公开查缉。17时许,一辆从昆明发往邵阳的客车驶入查缉点。民警在对该车行李箱进行检查时,查获一无人认领蓝白色的帆布包,帆布包内有二个竹笼、六只捕鼠夹,竹笼内装有两只活体猫头鹰。

    目前,该案已移交富源县森林公安局处理。

    猫头鹰也叫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都市时报 记者周婷婷)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