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自2010年起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列入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县财政在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每建设一口沼气池统筹安排补助资金500元,补助标准的提高极大地调动了农户建设沼气池的积极性,促使沼气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据统计,截至2014年县财政共投入的资金达到了505万元,共累计扶持建设沼气池10100口。(富源县能源站 李兴佳 省能源站 曾国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