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14.08.2015  10:49


      云南省富源县创新推进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工作,摸清村级资产资源家底,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实现了资金管理公开透明管理和农村“三资”保值增值,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

      一是健全“三资”管理机制。出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12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3个机构,完善相关制度流程,配备工作人员。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全县160个村(居)委会1784个村民小组基本完成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台帐。

      二是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出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系列制度,12个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了委托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严格“三资”管理规范操作。

      三是强化“三资”动态监管。乡镇(街道)进一步健全完善“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村庄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优化“三资”代理服务。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资源处置等一律纳入“三资”管理的“3个三中心”规范运作、公开交易,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同时,以县“三资”办牵头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五是严格“三资”民主监督。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使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切实加强对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