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严把“六关”着力推进阳光低保
富源县扎实开展城乡低保申报、审核、审批等关口,堵塞低保漏洞,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严把政策宣传关。将享受低保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政策公之于众,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了解掌握低保相关政策和申请、审批程序,保证群众在低保评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二是强化程序管理关。结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富源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富源县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推行“本人申请、入户调查、部门协查、基层单位评议、主管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等工作机制,健全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动态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避免了城乡低保工作程序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杜绝了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漏保、错保现象发生,使城乡低保在阳光下操作运行,逐步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长效机制。
三是做好民主评议关。对新增或调整的低保对象,在入户调查的基础,召开民主评议会,由乡镇、街道政府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各村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认真核实当事人的收入来源及赡养人的供养能力、申请入保的家庭生活生产状况。同时,广泛听取村干部尤其是当地群众的意见,做到公正民主、杜绝暗箱操作。
四是把好复核审查关。各乡镇、街道根据上报情况、划片分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逐一过滤审查,复核把关,有效避免“人情保”、“关系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五是把好资金管理关口。在低保资金的管理上,建立“财政管钱、民政管事、金融管发” 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对低保资金实行“三专一封闭”管理,即资金专户管理,财务专账核算,资金专人管理,资金封闭运行。在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下分别设立农村、城市低保资金户,由财政部门将所有低保资金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全县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率为100%,无拖欠现象。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关。通过财政、民政、审计、纪检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等渠道,杜绝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人情保等违纪违规现象。努力做到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管理动态化、建档标准化、监督多元化,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