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获代表委员肯定
27.01.2015 12:28
本文来源: 检察
“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0人,提起公诉44人。对4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221人初犯、偶犯,1件涉老年人案件,18件邻里纠纷案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1月14日上午,富民县检察院检察长景碧昆在富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向大会作《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提请大会审议。
报告以数据说话,一连串的数据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报告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助推平安富民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民生民利,提高服务大局水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强化内外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6个方面回顾了富民县检察院2014年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出席“两会”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分组讨论后认为,富民县检察院检察工作始终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富民县全面深化改革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工作卓有成效。1月16日上午,出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富民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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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015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