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监督工作

14.10.2016  20:15

经审核,今年富宁县野生动物肇事案件398起,涉及7个乡镇16个村委会59个村小组398户,全部属于财产损失案件,肇事野生动物主要为猕猴和野猪,共造成农作物损失119115公斤、牲畜3头,折合经济损失35.9145万元。目前,县林业局已将全部调查材料移交承保单位,督促其进行赔付。

富宁县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自去年实行公众责任保险机制后,县林业局主要履行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的监督职能,确保野生动物得到保护的同时,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从8月至今,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依据职能,开展了项目培训、现场调查核实、案件材料审核、理赔数据统计汇总、信息反馈等一系列监督工作,确保本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顺利实施。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富宁县林业局 | 作者:赵国铭 林成伟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