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首次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6.02.2016  17:13

      2015年,富宁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数、部分盘活存量资金121.89万元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是该县首次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也是贯彻新《预算法》的新举措。

到预算法,从编制内容、编审流程、支出原则和编制质量四个是该区富宁县2015年首次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89万元,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同时,制定完善了本级预算管理的具体工作制度,及时调整了2016年度预算安排,更进一步“接轨”新预算法,从编制内容、编审流程、支出原则和编制质量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