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集中整治环保违法企业

22.12.2014  01:15

 

为加强县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根据《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全州2012年以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清查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和西南督查中心组反馈意见要求,富宁县环保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厂矿企业进行清查摸底,对清查中发现的77家违法企业进行集中限期整治。一是对未按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的17家企业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将进行处罚。二是对未按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报批,擅自开工投入生产,属于未批先试的32家企业限期补办试生产申请手续,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进行处罚。三是对试生产已超期,未按规定申请竣工验收,继续生产,属于久试不验的28家企业,责令其限期补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