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城镇初级中学——点滴做起养成习惯
“我校从2012年启动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来,注意每一个节约环节,堵塞每一个浪费漏洞。”宾川县城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谭金果介绍,目前,全校节能水平较高,保持同类学校先进水平。
宾川县城镇初级中学师生近1800人,建筑总面积6700多平方米。走进校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宣传标语格外醒目。在水龙头及办公室电脑、复印机前,也有醒目的提醒:“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坚持树立勤俭节约光荣、奢侈浪费可耻的观念,教育学生从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老师与学生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让大家真正融入节约的大环境并养成良好习惯。”谭金果说。
近两年来,全校坚持做到节约用电,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尽量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杜绝“无人灯、长明灯”现象。坚持做到节约用水,使用节水设备和节水器具,及时更换损坏和渗漏的闸阀、叠阀等设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坚持做到节约办公用品、严格办公用品配用标准,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同时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坚持做到统一节能采购,严禁采购使用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对采购的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潮、防鼠、防火。
学校不仅在学生中开展“节能与文明同行”“光盘行动”及表彰“节能小标兵”“节能模范班”等活动,还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长树立节约意识,使用设计合理的水龙头和节能灯,生活中不用一次性用品。
学校通过开展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活动,年消耗电能从37217千瓦时降至23321千瓦时,人均节电3.4%;自来水从4975立方米降至4217立方米,人均节水18.1%。
本报记者 庄俊华 通讯员 杨凤云 赵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