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召开石材加工企业集中整治及搬迁工作推进会
4月22日,宾川县人民政府组织在金鑫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会议室召开石材加工企业集中整治和搬迁会议,搬迁工作进入倒计时。
根据宾川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由金牛镇负责狮子口石材加工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多方筹措资金,完成了建材产业片区60.47亩土地的收储 工作,同时完成了对水、电、路土地平整的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320万元,石材加工户可以入住市场进行生产加工销售。
为有序安全地做好搬迁工作,宾川县人民政府和搬迁领导组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加工企业和加工户,4月30日前到金牛镇狮子口管理工作站签订场地租赁 合同,租期10年,前五年租金每亩8000元,一次性在5月15日前缴清的,免收半年的场地租赁费,逾期将不予减免。二是入住石材加工市场的加工企业和加 工户必须服从规划、管理、依法依规办齐环保、工商、安监、税务等证照手续。各企业和加工户自行承当厂房建设、入户输水管道,水表、入户电路、电表费用,按 照厂房设计图纸及方案组织施工,以保证石材市场规划及风貌的统一协调。三是搬迁或关停的石材加工企业和加工户,必须履行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必须对原生产 加工的土地进行环境治理,限期清理废渣废料,占用耕地的限期恢复耕地,完成一家验收一家,对验收不合格的,环保、国土等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 理。同时禁止入住石材加工市场,禁批环保、工商、安监、禁止贷款等手续,并在媒体上曝光。四是在5月30日前办理环保手续的,将按照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优 先办理,不收取任何环保费用,在6月1起办理的,需通过环评中介机构做环境影响评价表,通过环评评审,环保部门批准的才能入住石材加工市场,相关费用由业主自己承当,对符合条件的石材加工企业和加工户国土、工商、安监供电部门给予优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