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40家新兴产业企业每户最高可获30万元补助

09.04.2017  20:48

   昆明信息港·都市时报 记者王海涛 4月7日,昆明市工信委下发“组织申报2017年市级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昆明将筛选40户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中小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扶持,每户一次性补助30万元和20万元。

  从申报条件来看,昆明市辖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合法经营的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均可申报。符合条件、通过县区初审的企业均要填写昆明市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并加盖县区工信(经贸)局、开发(度假)区经发局、财政局的公章,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17:00前。

  申报企业须是在昆明辖区内从事先进装备制造(含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六大新兴产业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符合上述规定的企业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健全完善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守法经营,无违规违法记录。

  除此之外,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稳健,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步上升势头,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的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企业产品和技术在所属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作用;企业设有研发机构和相应的研发设施,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独立许可权。

  通知内容明确:上年度已统筹安排扶持的中小企业,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可以持续滚动扶持发展,原则上连续扶持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