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地税系统15家单位荣获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08.12.2015  10:46

 

近期,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2015年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全市地税系统市局机关(稽查局)、市直征、经开、度假分局和五华、盘龙、西山、呈贡、东川区局及晋宁、宜良、石林、富民、禄劝、寻甸县局共15家单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具体做法:一是抓班子带队伍,提升文明素养。加强地税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等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二是抓改革强科技,强化文明征管。按照“123456”的改革思路,突出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在推广各征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电子税务局系统建设,在全市地税系统初步建立起“一厅一台一端一档”四位一体电子服务平台,实现了“一前移、二减负、三还责、四提速、五统一、六转变”的工作目标,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加智能、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抓收入严规范,推进文明执法。坚持“345”的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纪律,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依法治税与文明执法相统一。四是抓服务惠民生,树立文明形象。建立涉税行政审批事前宣传、事中审批、事后跟踪的全过程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五是抓创建促发展,巩固文明成果。全市地税系统先后创建国家级“先进集体”19个、省级“先进集体”168个、市级“先进集体”363个、县级“先进集体”600多个,在其他类型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很多单位和个人也获得了诸多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