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家人争吵后放火烧自家屋 被判三年

04.11.2014  10:35
  中新网昆明11月3日电 (王艳龙 李斌)兄弟间闹别扭本算生活中的常事,心平气和调解了就完事,但在云南易门县一家兄弟俩酒后因家庭锁事发生争吵后,大哥为泄私愤放火烧自家房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位“大哥”就是李明,云南易门县人,现年48岁。其生活来源靠平时帮工,村民称李明为人老实,但爱好喝酒,酒品不好。

  今年6月,李明到弟弟家吃饭,酒后二人因生活锁事发生争吵。为泄愤,李明回到自家厨房点燃柴堆,又到自己卧室将柴油撒到楼板上助燃,准备烧毁房屋。在村民把厨房的火扑灭后,李明返回厨房再次点燃,并极力阻止他人灭火。随后,易门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控制李明,并将火扑灭。

  10月31日,易门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明因家庭琐事酒后与家人争执并发生口角,不计后果在家中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同时,李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易门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三年,李明当庭表示不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