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宪法 拥护宪法 ——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县中的作用
27.02.2015 14:47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这是中央的重大决定,是我国法制建设向法治建设的重大转折,是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我国将进入依法治国理政的新局面,是当前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四中全会的重大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新的起点,也可说是中国法制发展中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通过变革,要实现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换,在这次变革中,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都担当着重要的职责,全民都要肩负起共同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义务,共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战略路径,全面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化。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这是四中全会决定依法治国的关键的第一步,充分说明宪法在依法治国中仍然处于最高地位。依宪治国就是要依据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进行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部值得全民信任和拥护的法律。
第一,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充分体现执政党的统治意志,并通过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形式实现执政党的意志。宪法赋予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立法权,代表着国家和人民集中统一掌握和行使权力,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执政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宪法规定了国家最重要的东西。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从根本制度和精神上赋予公民更多的利益保障,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主权统一;
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制定法律必须依据宪法,宪法是制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制度,二者的关系是派生或母子关系,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一律无效。此外,宪法是社会遵循的最高规则和根本活动的准则,宪法的法律效力约束着公民的社会活动和行为,同样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第四,宪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通过自身,更多是通过其他法律实现自身的价值,让全民体验到党对人民的关怀和保护。比如,对生命权的保障,宪法作了根本性的规定,又在刑法、民法和其他行政法规中有具体规定;
第五,宪法主导的精神是公平正义民主平等自由和谐,弘扬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些价值取向是全民向往和追求的;第六,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宪法集中体现执政党的意志,实现执政党与人民的共同意志。但宪法的共同意志还包括同一阶级内各阶层、各派别的利益体现,是各个各阶层、各派别力量对比的集中反映。
以上几点充分说明宪法是一部尊重人权,保障民生,赋予人民更多实惠的法律,是一部实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法律,在国家中处于最高权威地位,是一部值得全民崇尚和拥护的法律。但我国对对宪法的认知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从国家层次看,国家对宪法的认知己上升到治国理政的高度,并作为治国的基本战略来推进,为树立宪法权威,国家把每年“12.4”定为国家宪法日, 同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从社会层次看,主要机关和主要部门对宪法的地位作用等有一些认知,但也未进行深层次的认识,不完全了解宪法的地位、价值;其他机关、部门、基层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等对宪法的认知就更不用说了;
从个人层次看,差距也很大,高层党员领导干部对宪法的认知相对全面一些,深一些,但仍然达不到在依法治国中宪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依然形不成敬仰宪法的氛围。农村广大群众对宪法的认知相对就更为薄弱,基本不知道是宪法带给人民的实惠,更不知道如何敬仰宪法。
总之,当前全社会和全民对宪法的地位以及以上功能和价值了解不多,对宪法赋予的实惠认识也不多,还没有从内心自然地产生对宪法的敬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会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就目前而言还正处于启动阶段,是依法治国的开端。初始的工作不是行政机关或审判机关或某一个机关或某一个人就能推进的问题,它需要全社会和全民的共同参与。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在全社会和全民中树立起宪法的权威,让全社会和全民共同普遍认知宪法,真心地相信宪法,并自觉地参与到依法治国中来,让依法治国信念成为全社会和全民的共同职责和共同义务。
全社会和全民的共同参与是依法治国最强大的动力。只有全社会和全民都共同参与到依法治国中来才能真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化。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各机关、各部门、各团体发挥着不同的职能作用,其中,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宪法立法权、重大监督权等重要权力。
在依法治国中,行使宪法的立法、解释、修改等权力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等权力。宪法的立法质量是立法的关键,涉及到宪法的实施及宪法在全民心中的地位。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及“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人大通过行使立法、监督等权力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及“一府两院”依法全面工作,有力促进依法治国。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的监督职权,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决定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也决定了人大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人大的地位和性质决定了人大在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充分发挥着参谋决策的作用。
人大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坚持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将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努力在决议决定中体现党委的决策意图,使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通过人大的监督工作得到很好的实施和执行,实现党委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切实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树立宪法的权威依然是依法治县重要的前期工作。全民参与是依法治县的最强大的力量,就是全民的思想觉悟了,有认识了,并才能自觉地参与到依法治县中来。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前提和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有了这样的思想基础,今后依法治县的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
我县全民的法律意识与全国相比较还要薄弱的多,全县没有多少人知道宪法、敬仰宪法。作为人大代表,我多次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为薄弱,一些群众未曾听说过宪法,对近亲不能结婚、妇女有个“三八”维权节等全然不知,无从谈起对宪法的敬仰。我在想为什么西方国家的信教徒特别崇尚信教,甘愿为信教付出一切。
最终的原因是信教徒对信教的价值宣传入心入脑,自然升华为信徒生存的信仰。而我们县对宪法的宣传就远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因此在我县宪法的宣传工作显得更加至关重要。我县农村人口多,宣传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农村,在农村普及宣传。此外,村民文化素质不高,不容易接受宪法的宣传,在农村进行普及宣传还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说宪法宣传工作是当前农村的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
那么,依法治县推进的前期工作重点难点都在基层,在农村,要做到让宪法宣传工作常态化。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组织、团体的挂钩帮扶的作用,以及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在挂钩村、党员和群众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知识、宪法教育和弘扬宪法精神等宣传活动,不断地提高全民的思想觉悟,树立宪法的权威。人大代表对宪法立法及宪法实施有监督的权利,因此,在宪法宣传上要起到带头引领的作用。
要密切联系选民,充分了解选民对依法治县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反映,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活动进机关进社区的平台,及时向选民和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把选民和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带头学习宪法,真心崇尚宪法,带头执行宪法,真诚拥护宪法。通过宣传让全民逐步了解宪法,认识宪法,体验到宪法赋予的利益保障;通过宣传不断地提高全民的思想觉悟,让全民真诚地信仰宪法,拥护宪法,不断地树立宪法在全民心中的威信。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履职行使监督权,发挥着监督推进的重大作用。在依法治县中,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处于主体的地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履职,在共同加快推进依法治县中发挥着推进的核心作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标志着政府的一切行为、决策、程序等都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最终目的是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任何干预,最终目的是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府两院”是贯彻实施宪法的机关,也是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机关,“一府两院”能否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关系着依法治县的成败,为确保“一府两院”在依法治县中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人大必然发挥着法律监督的重大作用。
在会议期间,充分发挥人大的审议权、提案权、表决权、选举权、罢免权、建议权等监督权利,把监督重点放在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代表提案权的行使以及代表的选举权和罢免权的行使。在闭会期间,充分行使人大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专题报告等监督权力,重点加大对刑法、民法、行政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贯彻实施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人民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在执法中存在的法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有疑异的专题调研力度;要加大对行政机关重要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及“两院”重大事件的质询力度;要加大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立法提供意见建议的力度。
通过各种监督手段,提出监督工作意见建议,提供完善立法意见建议,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两院”依法办案,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我县有效地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县顺利推进。
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起点,在治国理政中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依法治县也如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要不断地在探索改进监督方式上创新,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要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代表参政议政水平;要在加强人大及常委会制度建设上探索创新,进一步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适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努力开创依法治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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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2015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