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活动暨2018年大理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17.07.2018  15:06
 

近期,州委普法办公室、州司法局在龙山国际会议中心主会场和12县市分会场隆重举办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云南省巡回宣讲暨2018年大理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讲座由州委相关领导主持,共有2807位相关领导干部参加。

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黄晓群教授以《宪法修改所体现的重大时代意义》为题,从为什么会有宪法、宪法修改的背景、宪法修改的内容和重大的时代意义等方面,为大家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加深了参会人员对宪法本质要求及对本次宪法修改五个方面的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会议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会上,州委相关领导对我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宪法宣传。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宪法修正案的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在全州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上来,主动作为,统筹协调谋划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熟读宪法文本。要带头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带头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担起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为推动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注重宣传效果,压实普法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把宪法宣传作为全体国家机关的共同任务,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普法责任,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宪法宣传教育大格局。全州各级国家机关执法人员要忠于宪法法律,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规定,依法开展执法执业活动,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开展的每一项法律服务活动都经得起宪法法律检验。全州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三、把握舆论导向,营造深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以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宪法学习向基层延伸。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让宪法文本进车站、进机场、进码头,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如何让人民群众获得及时便捷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更高要求。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就是要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去,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确保国家确立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全面贯彻,在宪法统领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毛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