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宣讲团赴各地各部门宣讲《准则》和《条例》综述
严守党规党纪 永葆党员本色 ——云南省委宣讲团赴各地各部门宣讲《准则》和《条例》综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规党纪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严守党规党纪,是每个党员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义务和责任。
今年10月,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省纪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组建宣讲团在全省展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把党的纪律烙印在全省党员的心上,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
《准则》和《条例》颁布后,我省各地各部门兴起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热潮。
注重实效 党规党纪内化于心
12月以来,一场场既形象生动又严肃认真的《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会在云岭各地展开,在全省党员中掀起了一场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大洗礼。
在曲靖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保山市等地,省委宣讲团从充分认识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修订原则、全面把握主要内容、全力抓好贯彻落实等4个方面对《准则》和《条例》逐条逐句、深入细致地做了解读和专题讲解。既有理论阐述,又有案例分析,内容翔实、观点鲜明,既紧扣省委的要求,又贴近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等地,省委宣讲团以《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为切入点,结合翔实的案例,重点解读了《条例》中有关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6大纪律的主要内容,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出6类纪律的“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令人警醒,让全体党员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自觉意识转变,唤醒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除了在各州市宣讲,省委宣讲团还走进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等国有企业进行宣讲。宣讲团结合《准则》和《条例》的内容,针对我省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不仅加深了对两个法规的学习理解,还让企业认识到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省直机关工委连续组织3场宣讲报告会解读《准则》和《条例》,1500余名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把握导向、联系实际、讲求艺术、注重实效。”我省对宣讲报告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讲注重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特别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全面宣讲《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问题,把握热点难点,回应干部群众关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问题入手,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进行宣讲,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
明确要求 遵规守纪外化于行
“立规易,执纪难。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在昆明市召开的《准则》和《条例》报告会上,宣讲团明确表示。
为使《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全省各地各部门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遵规守纪,以铁的纪律和作风,有力保障、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
昭通市、玉溪市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入脑入心;积极组织宣传,推动宣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守住底线不放松;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规党纪。
普洱市、楚雄彝族自治州要求,当前,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丽江市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通过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严明党纪戒尺,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基层,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反响热烈 绝不跨越纪律红线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严守党的纪律要求,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高规格、大规模宣讲活动的开展,全省党员干部对与自身行为息息相关的《准则》和《条例》反响热烈。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我们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划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看守所政委冯建道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声。
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临沧市,与会党员干部听完宣讲报告后纷纷表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用《条例》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各地区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听了省委宣讲团在全省教育系统的宣讲报告,各高校纷纷表示,要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党的纪律印在心上,自觉维护党的健康纯洁,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