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宣讲团到我州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3.12.2014  17:26

      本报讯(记者 黑毅鹤) 昨日上午,我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举行,省委宣讲团成员、云南大学法治实践与理论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胡仕林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宣讲会上,胡仕林结合自己多年的理论积累,用详实的资料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与德治的区别、法治与法制的区别等基本内容作了阐释,全面梳理并深入剖析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从部门和个人层面提出了如何落实好全会精神的建议。

      聆听宣讲后,与会人员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践行全会精神,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州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干警刘鹤说:“此次学习让我深受鼓舞,对国家的法治建设充满了信心和期待,相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按下了‘快进键’”。州委政法委干部杨嘉明告诉记者:“参加这次宣讲会,让我对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有了新的理解,对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有了新的认识。更加坚定了我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珍玲、州政协副主席杨丽君及州级各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