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09.11.2016  16:07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切实把全省检察机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用全会精神指导检察工作实践,进一步提升全省检察工作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水平。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意义重大。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中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省委提出的任务目标上来,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决落实《准则》和《条例》。要准确把握《准则》基本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省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时代性。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体要求、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入手,落实好从严治党。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求,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检察机关得到有效执行。各级检察院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强化党内监督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各类主体及职责。

    通知要求,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认真抓好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把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作为检验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效的重要标尺。各级院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立足检察职能和各地实际,精心安排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各级检察院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加大对司法活动监督力度,纠正和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积极探索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依法维护公正司法,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