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批准5家三甲医院 审评结果有效期4年

05.11.2015  10:40

    近日,云南省正式通过公示,批准保山市人民医院等5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怒江州人民医院等2所医院为三级乙等医院、芒市人民医院等16所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

    根据医院的评审申请,按照原卫生部《三级综合/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及省卫生计生委评审相关要求,经省卫计委组织专家严格从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社会评价、书面评价四个方面对7所三级医院、16所二级综合医院进行评审,并经云南省医院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期满无异议,现批准保山市人民医院等5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怒江州人民医院等2所医院为三级乙等医院、芒市人民医院等16所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并发放医院等级证书和标牌。

    上述医院评审结果有效期4年,时间从批准之日起计。下一步,该批医院将总结创建经验、持续改进工作、巩固评审成果,更加关注精细化管理,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晶蓉)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