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对部分省级预算部门财政沉淀资金开展审计调查

06.11.2014  16:11


近日,审计厅召开部分省级预算部门财政沉淀资金审计调查布置动员会。会上,苏黎副厅长受刘明厅长的委托,就完成好本次审计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财政审计处对审计调查方案、表格进行详细讲解。

会议指出,在10月15日召开的全省2014年1至3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省委李纪恒书记明确要求,审计部门要清理和盘活存量资金,把“”在账上“打呼”的沉淀资金唤醒,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督促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地方经济的支撑、保障和引导作用,减少财政资金的沉淀,这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审计工作的重点。

会议要求,各审计组要提高认识、明确方向,注重方法、抓大放小,如实反映沉淀资金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是 要结合各预算部门(单位)的决算报表及上报财政厅截至今年9月4日的沉淀资金相关资料进行审计调查; 二是 各单位沉淀资金存在的方式不一样,审计人员要深入细致研究,弄清真相,必要时延伸至下属单位; 三是 要摸清资金的性质,摸透资金沉淀的原因,分析是否可以收回财政; 四是 审计人员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排除干扰,认真甄别,防止被审计单位出现将资金转移等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处)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人:5300000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