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专项资金进行延伸审计

28.04.2017  22:13

 

     2017年4月19日至25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赴我州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区域涉及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五个县市。州农业局局长(州确权办主任)苏雁鸿参加了省审计小组的工作布置会,并要求州农业局计划财务科、州农经站、各县市确权办、计财科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

此次审计分两个组进行,第一组驻州农业局审计蒙自、个旧、开远等三个县市农村土地确权经费使用情况;另一个组分别到弥勒、建水等二个县市审计农村土地确权经费使用情况。审计主要采取查看农村土地确权专项资金收支凭证、听取现场汇报、调查资金用途、了解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进行。审计组在对县市一级进行审计后,有针对性的延伸至弥勒市弥阳镇、开远市羊街、蒙自市草坝、个旧市老厂等四个乡镇进行审计。

   审计过程中,审计组针对遇到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资金可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确权所需办公用品,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进行;二是资金可用于举办确权工作培训,但须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召开会议的相关材料;三是资金可用于发放确权人员的误工补助,但须登记造册,领取误工补助的人员须签字认可,并须填写领取误工补助人员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提出,确权工作应该属于村干部工作职责内容,原则不得领取误工补助;四是中央现在对餐费控制很严,应严格控制工作餐费支出比例。

通过此次审计,让各级确权办、财务管理部门深刻体会到了确权专项资金使用合规的重要性,为进一步推进我州确权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上了生动的一课,对规范我州农村土地确权资金使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苏局长参加工作布置会

工作布置现场

审计现场

审计现场

审计现场

                撰稿人:张红涛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