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关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的通知》(征询意见稿)听证会的1号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举行《关于建设工程消防
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的通知》
(征询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切实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强化服务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的指导意见》(公消〔2013〕183号)、省公安消防总队以及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市公安局决定举行《关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的通知》(征询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关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定于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2:00时。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的公民10至12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公安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审核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审核科(邮政编码:65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电话:0871-65840418、65840421;传真0871-65840417;网上报名请登录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www.kmga.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公安消防支队将于2014年3月2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昆明市政府法制办网站、昆明市公安局网站和昆明日报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关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的通知》(征询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4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4月3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审核科。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53号,邮编:650000
联系人:杨希晨、戴睿
联系电话:0871-65840418、65840421
昆明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