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双告知”促进改革后续监管工作
17.11.2015 18:0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告知一:对于申请经营范围涉及已经“明确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新设立商事主体,窗口登记人员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主动发放《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告知书》,并及时提醒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后,对于依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及时到该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目前,共发放《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告知书》167份。
告知二:专门设置登记信息数据监管员,在接收到涉及相关审批经营项目的商事登记信息数据后,监管员将对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并通过官渡区政务服务网函告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醒及时进行监管,实现监管信息互通。截止目前,函告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商事主体25328户。
实行“双告知”制度,是官渡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中“严管”工作的又一新举措。它有利于厘清部门监管责任,构建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协同监管能力,有力推进“宽进严管、宽进善管”,有效建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衔接机制,为顺利推进工商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7.11.2015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