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22.12.2016  13:03

本报讯 云南省今年以来全面落实农村环境保护任务,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资源整合和资金筹措,共实施了538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程,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云南省环保厅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制定了《云南省“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云南省环保厅会同住建等部门印发了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验收办法,还会同住建、农业等部门积极研究制定《云南省培育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云南省环保厅坚持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围绕三峡库区上游、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及沿边地区、贫困地区和中国传统村落,不断强化连片整治整县推进。今年全省共投入中央、省级资金55634万元。

为加强项目监管,云南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转发了《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云南省贯彻落实要求。开展目标责任考核,会同省财政厅与所有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快整治项目推进,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的通知》等。

在环境整治工作中,云南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建设。罗平县作为2016年云南省连片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县之一,从整治伊始,就从资金筹措、人员配备、监督考核等方面着手,加强制度设计,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随着整县推进试点示范的不断深入和规模示范效应的显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有力助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和农村“七改三清”工作,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技术选取和运管机制建设形成一批宝贵经验。 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