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检察院:勇于担当 不辱使命
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检察长绪伟接受群众意见建议
2014年7月10 日,新到任的宜良县县委书记傅希到宜良县检察院调研时,对该院的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是一个战斗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团队,全院干警敢于拼搏、敢于担当、不负使命。”2014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宜良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中心,主动融入到宜良改革、稳定、发展的大环境中来。既重拳出击“打老虎、拍苍蝇”,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务环境,又贴近老百姓,多办实事,营造一个祥和文明、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既履行好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又不放弃对自身的监督,为花乡水城、宜居宜良、平安宜良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唱响惩治预防腐败“主旋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把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有案必办、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续打好反腐败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
2014年以来,该院围绕宜良县城乡建设、医疗卫生、惠农补贴、道路建设等民生领域,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共16人,其中有3名正科级领导分别是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的原“一把手”。截至目前,这批人分别被县法院判处一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330万元。这批案件的查办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惩治和预防是该院打出的一套“组合拳”,在查办腐败案件的同时,该院注重发挥职务犯罪预防的“蝴蝶效应”,突出专业化预防工作,深入案发单位,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调查、一案一建议工作,着重建立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立体多维预防格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注重拓展社会化预防工作,先后与税务、工商、医疗、电力、烟草、银行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部门共20余家单位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形成了网格化预防格局。
“及时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对一些未发案的重点行业关键岗位的单位部门发出预警建议,是我院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预防腐败行之有效的方法。”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徐亮介绍。2014年,在查处一系列受贿案后,为有效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该院及时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化解社会矛盾用心用情
近年来,涉检信访量逐步增加,告急访、重复访、申诉访等情况也较为常见。然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控申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以控申为主导,自侦、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联合接待接访的“大控申、大调解”格局,在完善联合接访、派驻乡镇检察室就地接访机制的基础上,健全了涉检信访化解机制。
与此同时,该院检察长绪伟还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全局观念,树立人人都是矛盾化解员的意识,把“结案了事”变成“案结事了”,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民意。2014年以来,全院干警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认真自觉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每一位群众反映的情况,定领导、定部门、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多措并举确保问题能及时解决,努力把涉检矛盾纠纷解决在首办环节和基层。2014年12月,该院率先成功化解了长达三年的孙红梅涉检信访案。此案系宜良县委、县政府认定为影响社会稳定的27件重点矛盾涉法涉诉案件之一。该案经该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办案干警反复耐心疏导,坦诚释法说理,并设身处地的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孙红梅逐步转变了以往“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最终决定不再上访。2015年新年收假的第一天,孙红梅带着微笑给检察长绪伟送来了一面写着“热情服务,尽职尽责”的锦旗,表达她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历时三年多的涉检信访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百姓的贴心人
让百姓切身感受公平正义
2014年6月,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与县政府签署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这项规定的实施为该院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来源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行政执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们这里有人违法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月初,该项工作刚启动不久,就有群众举报宜良辖区内有违法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
当天,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直接到卫生局调卷核实。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情况确实存在,宜良县卫生局在王某某、蒋某某、段某、裴某某等4人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未满5年的情况下,违法为4人开设的4家诊所发放许可证。7月15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县卫生局的违法行政许可发出《检察建议》。在该院的监督下,县卫生局在一个工作周内撤销了违法准予的行政许可,对涉及的4家诊所进行查处。
与此同时,该院还重点加强了对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对九乡风景区范围内陆续出现的非法开采磷矿行为提起环保公益诉讼,采取民事督促起诉并促成民事和解11件,为国家挽回财产损失379万余元。
依照新修订的刑诉法,为维护司法公正,该院加大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2014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应立案未立案44人,纠正漏捕漏诉47人,提起刑事抗诉2件,发出刑事侦查活动违法意见37份,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3份。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并对庭审水平、效果进行评议,进一步提升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企共建签字仪式
强化自身监督有新招
轻轻点击鼠标,就能掌握执法执勤用车所在位置、行驶状况,GPS远程定位调度,防止公车私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为确保规范用车,有效杜绝公车私用等不良现象,2014年5月上旬,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县区检察机关中率先实现全部执法执勤用车上安装中国移动“位置通”,实现了对17辆执法执勤用车GPS远程监控调度。
“车辆安装GPS后,就可随时掌握车辆位置、行驶状况,查询车辆历史运行轨迹,可实现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实时监控。”该院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姜亚忠介绍:“通过县检察院GPS远程监控系统,17辆执法执勤用车的行踪一目了然。GPS投入使用后,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任务,指挥中心可第一时间就近调派车辆赶到现场。这样不仅有效杜绝公车私用,也加大了检察干警人员调度车辆的效率,提升司法效能。”
为保证“三公”经费支出公开、透明,2014年9月,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宜良县人民检察院装备物资采购小组”。成立采购小组旨在规范单位装备、物资采购程序,增加采购工作透明度,加强采购管理,开源节流,提高采购效率。采购小组成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该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干警组成,主要负责全院装备、物资采购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及时公示原则。凡是一次性采购超过5000元以上的,由采购小组会审、合同会签,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大宗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资信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对5000元以下的支出,也要接受采购小组的监督。据统计,自小组成立以来,该院的“三公”经费开支压缩近30%,会议费每年压缩5%,培训费每年压缩6%。
朝气蓬勃的检察队伍
凝心聚力显队伍风采
成绩的背后,需要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作支撑。那么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又是如何锻造这支队伍的呢?
针对该院一直面临着干部队伍断层严重、中间力量薄弱、年轻干警培养任务重、人员流动频繁等一系列问题。该院检察长绪伟和班子成员毅然提出:宜良检察工作要力争在昆明14个基层院中进入前三的目标定位,制定了可行的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并将“看比问研抓”的方法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看,即“看形势、看问题、看差距”,做到心中有数;比,即“横向比、纵向比”做到知己知彼;问,即“问上级、问同行、问先进”做到固强补弱;研,即对工作要多研究、多总结、多探索;抓,就是脚踏实地抓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该院每周还定期召开由检察长主持、中层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具体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以此将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有了明确的工作目标,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亲自带头干、一线靠前指挥、顶压力、勇担当。全院树立“一盘棋”思想,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创先争优,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 2013年取得了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考评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创造了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历史上新的辉煌。
2015年1月,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捷报频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考评条线排名第一,反渎职侵权局排名第二……多项喜报顺利开启了该院检察工作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