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阳光司法”预防职务犯罪

09.07.2015  23:17

官渡区干部认真旁听“阳光公审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栗飞 通讯员王丽华 郭武辉 7月7日,官渡区法院进行“阳光司法” 预防职务犯罪公审,辖区200余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旁听。

    官渡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在听取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原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永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涉案赃款上缴国库。

    庭审间隙,检察院播放职务犯罪案例微电影进行廉政教育警示活动。庭审结束后,中共官渡区纪委对参加旁听的各部门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教育讲话,号召官渡区各部门以案为鉴,切实抓好廉政教育工作,要求全区领导干部要树立廉政责任意识,带好队伍、管好人员、踏实工作,守住底线、恪守廉洁奉公职责。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