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维薪改革”为劳动者护航
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让劳动者诉求得以通畅、权益得到保障,是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着力点。
去年以来,官渡区人社局以基层党建工作为引领,指导区劳动监察、争议仲裁部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通过为困难劳动者开辟“绿色通道”、创新裁审衔接机制、扩大基层调解平台,三措并举优化劳动争议解决“供给侧”。以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劳有所得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统计,去年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仲裁期限内审结案件802件,涉及金额1117万元。官渡区劳动监察队共受理举报投诉81件、信访转办件234件,对1084户用人单位实施了主动监察,通过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维权通道,加大执法单位检查力度,不断督促和规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开辟绿色通道
困难劳动者案件当场调处
去年7月4日,在昆明某物业公司上班的老张来到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用工方支付其周末和端午节的加班工资一千余元。
本着“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窗口工作人员细心询问后发现,原来老张是一名外省籍来昆务工人员。由于家中母亲生病,只上了17天班的他需要离职回家,但公司却以他还在试用期为由,拒绝支付相应的报酬。钱虽然不多,但却是老张回家的路费,这下可把他急坏了。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定当场审批立案受理,并立即通知用工单位应诉。用工单位负责人到场后,仲裁员经询问发现,该公司存在安保人员周末上班不调休,法定假日加班无加班工资的情况,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较大规模的集体劳动争议。于是仲裁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并对该公司在该劳动争议案件中表现出来的一些用工管理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他们提出建议、耐心讲解普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在仲裁员反复悉心讲解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现场支付老张1280元的加班工资,双方当事人对此调解结果均比较满意。事后,老张还给仲裁院送来了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这件事情为我们创新工作方式带来了一些思路。”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仲裁院决定对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劳动报酬等不及时处理将给劳动者生活带来不便的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申请仲裁绿色通道,即收件当场立案审批受理,当场通知用人单位应诉、调解,调解成功当场履行,当场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
自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辟绿色通道以来,2017年共当场成功调处27件劳动争议案件,真正做到了特殊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结,体现了便捷、高效、及时的工作原则。
创新裁审衔接
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作为法院的前置程序,提高裁决的准确性,让当事人弄懂并认可,是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的主要途径。
对此,去年年初,在官渡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联系会上,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区法院建立劳动争议裁审工作微信群。使一线办案的法官、仲裁员在处理同一劳动争议案件时能及时沟通探讨,充分发挥仲裁员熟悉政策、法官熟悉法规的优势,提高裁决质量。
在此基础上,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多方学习借鉴之后,对《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等裁判文书进行了拔高要求、统一标准的探讨改进。通过改进说理逻辑,规范行文表述,最大限度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看懂裁决书,接受裁决结果,不再起诉到法院,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仲裁公信力。
去年3月24日,劳动者黑某来到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某物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等。因双方争议较大最后未能调解成功。最后,仲裁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了仲裁裁决,仲裁员在裁决书中对双方所举证据作了详细的认证,详细论证法律逻辑推理过程,尽可能地让当事人读懂裁决。
在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黑某表示在仲裁过程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同时,物业公司也在领取裁决书后打来电话表示:“看了裁决书后觉得没有必要去法院起诉了,希望能来仲裁院把裁决金额26950元支付给劳动者黑某,让仲裁员作个见证。”
这是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改版仲裁文书后,首个用人单位自觉自愿履行裁决结果的案件。据了解,官渡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在2016年共处结403起劳动争议案件,起诉到官渡区法院337件;2017年共处结827起劳动争议案件,起诉到官渡区法院239件,起诉率同比降低55%。
建立基层调解室
案件调解率上升41%
当劳动争议发生,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能成功调解无疑是最省时省力的结果。去年以来,官渡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辖区内8个街道、大板桥街道、官渡区劳动监察队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共10个,设置调解员29名,鼓励调解员以柔性方式快速、高效、和谐化解争议,提高调解率。同时,劳动争议人民调解业务被纳入官渡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兑现发放的范围,调解成功的案件有适当奖励,每季度兑现一次。
“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对案件的成功调解有很大的帮助。”据介绍,去年,官渡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在官渡区司法局的支持配合下,精心组织了两次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培训内容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规范与实操,以及劳动争议调解案件卷宗的归档与整理等,两次培训会均成效显著。
去年6月13日下午,劳动者吴某来到官渡街道调解室申请调解,要求昆明某工厂支付其拖欠的工资。调解员了解到,吴某于去年3月到该厂上班,6月因家里有事请假,工厂却以其不服从调配为由拒绝支付当月1400元的工资。官渡街道调解室详细了解该争议后,确认吴某陈述的事实成立。调解员随即向该厂负责人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支付吴某的工资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多次耐心劝导后,该厂负责人最终同意支付吴某6月份工资1600元,并补足了之前3个月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共计600元。
据统计,2016年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53件,成功调解93件,调解率为26%。2017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2件,成功调解537件,调解率67%,调解率同比增长了41%。
接下来,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将在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发一份调解建议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主动协商、自愿调解。对于调解不了的案件,在送达裁决书时对用人单位的一些用工管理问题,发一份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充分发挥审理一案、规范一企业、教育一片的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监察部门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自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堡垒作用。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制度、先试先行,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经济快速发展,为官渡区争当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排头兵、建成富强幸福新官渡做出新贡献。(昆明日报 记者邓磊 通讯员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