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检察院司法救助解民忧
日前,官渡区检察院向25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庭发放了105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受害人家庭送去了温暖。如何让司法救助金“精准扶贫”,切实让每个受害人家庭受益,是司法救助不可或缺的环节。去年11月,官渡区检察院干警跋山涉水辗转两省八县,行程3000余公里,深入受害人家庭,调查了解他们的贫困情况,为司法精准救助下了一剂定心丸。
“去年11月28日,从昆明出发,几经辗转赶到鲁甸县江底镇。百度导航显示,2个半小时车程便可抵达第一个救助对象家,但由于山高路险、道路崎岖,导航指引的路线正在修整,被迫往返折复,另择险路跋涉,直至晚8时才到达目的地……11月29日,从鲁甸出发,目的地为水磨镇岩头村,道路险要已是意料之中,但到达2000多米高的山顶时,突然出现的大雾,让我们始料未及,只能由一人于车前引路,车辆才能缓缓前行。艰难抵达目的地已是下午3点多。大家一刻也不敢耽搁,顾不得饥肠辘辘,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预定的工作内容后,盛情难却,每人吃了老乡的两个土豆充饥后,便又踏上了艰难的归程。”
上面的这段日记,是官渡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干警远赴外地,实地调查被害人家庭时,一路记录下来的艰难历程。从去年11月28日开始,官渡区检察院组织控申科、政治处干警分两条线分别前往红河、鲁甸及贵州的毕节、黔西等地,调查被害人家庭实际困难情况,这也是该院首次对被害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官渡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向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一般都以书面调查为主。为更好地落实国家政策,该院从今年开始,对被害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以便更准确地把握刑事被害人家庭的贫困情况,更公平合理地分配救助款,让有限的资金能救助真正困难的被害人群。
去年,官渡区检察院从拟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25件案件中,选取了一批案件救助对象,历时6天,辗转两省八县,深入9户被害人家庭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干警们逐家入户调查了解被害人家庭的居住、生产生活、收入以及伤病的治疗恢复等情况。
官渡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许雪舟也参加了这次的实地调查。他介绍,此次行程中最艰险的行程要数去贵州省黔西县。当地下了一场大雪,由于路面积雪、道路湿滑、雨雪交加,车辆只能在海拔3000余米的大山上缓慢前进。有几次,干警们不得不把车停在路边,等积雪稍微融化了才敢继续赶路。
干警们到黔西县是为了与被救助人陈某见面。2013年1月,从贵州黔西到昆明打工的陈某和丈夫史某在官渡区官渡镇秀英村与人发生争执,两人均被打成重伤,史某成了植物人。为了治病,他们已家徒四壁,还欠了30余万元的高额债务,家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
此案中的几名被告人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已入狱服刑。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陈某一家经济损失9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他们却迟迟得不到赔偿,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人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去年9月21日,走投无路的陈某向官渡区检察院提交了救助申请。该院控申科干警受理申请后,立即调取卷宗、收集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走访。
“来到现场,陈某一家的困难程度让我们感到很心酸。”许雪舟说,陈某的家位于村里一座小山坡上,只有一间土基房,屋顶已经坍塌,根本没法再住人,陈某的小女儿则是寄养在她哥哥家里。据了解,和丈夫到昆打工的陈某,为的就是能挣钱回去修建已成危房的老屋,不想遭遇横祸,让这个家庭走向了崩溃的边缘,不仅欠下了数十万元的巨额债务,大女儿也因此辍学,在家照顾因重伤卧床的父亲。
去年12月26日,官渡区检察院召开“因案致贫”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25名救助对象来到现场领取了救助金,官渡区检察院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这是该院司法救助以来,救助人数最多、救助总金额最高、救助范围最广的一次。陈某一家也领到了6万元的救助金,暂时缓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官渡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救助范围是本辖区居民,现在秉承包容的司法理念,只要是在官渡区遭到非法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均可纳入司法救助的范围。因此,在去年的受救助者中,既包含了本区域的刑事被害人,还包含了本省其他区域和其他省的刑事被害人,共计25人。
据了解,去年,官渡区委、区政府将官渡区检察院司法救助金1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从源头解决司法救助金的保障问题,这在云南省尚属首家。
官渡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近年来司法救助工作的不断深入,救助的数量、范围也越来越大。2011年该院仅办理了4件司法救助案,到2016年就达到了25件。救助案件数量成倍增加,使用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就更加需要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
一位参与此次实地调查的干警表示,“检察院发放了那么多救助金,最希望的是把这笔钱精准地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手中,通过这次实地调查,心里更加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