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打记者,让“维护公民知情权”蒙羞

19.03.2015  13:13

    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委18日通报称,17日下午在阳朔县葡萄镇发生的记者被打事件中,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葡萄镇党委书记宾贵、涉嫌打人的葡萄镇党委委员李某停职依法调查,对涉嫌打人的镇人大代表谢某依法调查处理。(3月18日新华网)

    在世界各国,记者一直以来都有着“无冕之王”的美誉,因为他们的职责是代替公民行使知情权这一神圣权利。知情权是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起码权利,新闻媒体是民众知情权的重要载体,民众获得消息,主要靠记者采访,媒体报道来实现。没有记者,没有新闻,没有报纸,大家都会变成聋子、瞎子。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要求要保障人民享有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很明显,知情权是公民参与社会事物的前提条件。试想,如果公民连了解真相的权利也没有了,又还谈什么去行使监督权、参与权等其它权利呢?

    俗话说:“背着人的事没好事”,除了国家机密外,大凡限制记者采访的地方只能说明那里存在着见不得人的黑幕,就拿美国“水门事件”来说,要不是有记者敢于向特权出手,尼克松总统也不会黯然下台,大量见不得光的事情也不会公诸于众。有黑幕就有保护伞,就有邪恶抗拒正义。所以世界文明国度无不周详立法,竭尽全力保护记者采访报道权利。

    事实上,记者能去葡萄镇采访,就证明葡萄镇肯定有事,如果是好事,官员大可不必与记者动手,以我之心推人之腹,当地官员必定是在隐瞒某些真相,这些真相若被查出蛛丝马迹公诸媒体,肯定会对他们的利益或者仕途照成影响,轻则乌纱帽难保,重则有牢狱之灾,不然怎会如临大敌般地防范记者、打记者?

    其实,打记者的事实表明,当地的公仆们已经习惯在他们的地盘作威作福,不容他人说三道四,同时也可以看出当地当权者已经心虚理亏到了图穷匕见程度,因为生怕别人发现问题,而且在他们脚下的土地上,已经没有起码的文明可言,领导都动辄打记者,普通人更加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在文明的法治社会中,没有谁被赋予了可以肆意打人、隐瞒真相的权力,官员更加没有。“记者被打事件”如果不能严肃处理,邪恶就会更加嚣张,正义就难以伸张,正常的舆论监督也将大打折扣。从这个意义上看,“打记者”就是“打国法”,就是对公民知情权的羞辱,也是对国家公信力的侵害。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