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楚高速上开“黑收费站” 云南3男子获刑

01.12.2014  00:27

    一辆满载的大货车从滇西南方向开往昆明,过路费要花好几千。没有固定工作的杨某伙同两个朋友,在安楚高速公路上行线安丰营收费站附近私自强行将高速公路护栏拆开,帮助大货车偷逃过路费谋取利益。西山区法院一审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各判处杨某及同伙有期徒刑3年。

    “点子

    高速路边开密道 帮货车逃费

    1986年出生的杨某,小学毕业就游手好闲。2013年6月中旬的一天,杨某和朋友张某、夏某某、许某等人商量赚钱的事情。

    杨某提议,上高速路捞钱最快。他告诉大伙,可以在高速路上拉个口子,给大货车放行逃避缴费。这样就等同于私设一个“收费站”,从中收取好处费。几人都知道这事干起来有风险,夏某某等人听听就过了,杨某和张某却决定“迎难而上”。

    张某又找了开黑车的徐某。徐某听了张某的提议,来到安宁安丰营服务区观察。徐某觉得做这事一点都不难。

    其实,杨某早就在安丰营收费站附近挖了一条便道,将安楚高速与安楚公路老路连接起来。杨某和张某时常耗在安丰营服务区,看见大车司机就问上前“推销”他们的“逃费密道”。

    如果大货车司机同意,杨某等人就留下司机的电话号码,指示司机在何处驶出高速。此时,杨某等人驾车到指定地方大车。等大车一到,杨某等人就将高速路护栏抬开,指挥大货驶出高速公路,上密道。

    每送走一辆货车,杨某等人就收费300—400元不等。为了躲避管理人员,他们专选凌晨以后作案,且每天仅作案3次左右,一周干三到四天。

    徐某觉得这个事情来钱快,决定加入。

    实施

    大车一个来回逃费过千元

    在作案过程中,杨某、张某和徐某并无具体分工,谁去联系大车司机,谁就提成200元,剩下的钱才拿出来平分。

    去年6月后,杨某等多次到高速路周边考察,选好位置就铺出一条路来。有大车司机通过,他们就用扳手将高速公路护栏螺丝拧开,大车走后又将护栏复原。

    为方便作案,几人在租车行租过一辆黑色尼桑牌轿车,也征用过徐某的一辆银白色面包车。3人私下约定,拉客、望风、守高速路口都是轮流“值班”、团队协作。

    2013年6月下旬起,杨某等人带人先后在安楚高速50公里处、54公里处开了两个出口。直到2013年7月15日前,3人一直在第二个出口作案。而有的大车司机尝过“甜头”后,还会主动联系他们。

    从芒市拉钢筋到昆明马金铺的驾驶员吴某某就是这样的人。

    2013年7月8日7时30分,吴某某从保山镇安收费站上高速,8日22时到安楚高速安丰营服务区。遇杨某等人拉客,吴某某付了500元钱上了密道。随后,杨某等人又指挥吴某某从320老路向安丰营方向行驶,从安丰营收费站再次上了安楚高速,最后从安晋高速古城收费站下了高速。这一来,吴某某成功脱逃过路费2187元。

    落网

    私人“收费站”被录像

    去年7月,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西管理处工作人员在日常的道路巡查过程中,发现高速公路挡板有被人拆过的痕迹。

    工作人员多次对几处非法开口处的车辆痕迹进行核实,怀疑四处开口是为大货车非法驶出高速公路偷逃过路费所用,后稽查人员多次到非法开口处蹲守,发现了杨某等人的违法行为。

    在蹲守的过程中,稽查人员对杨某等人的行为进行了录像。稽查人员发现,杨某等人在非法开口时破坏高速公路波形护栏板,拆除防撞立柱,造成公路设施损坏共计4435.65元。

    判决

    逃费大车司机也被追刑责

    案发后,杨某等人被起诉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

    公诉人指控,杨某、张某和徐某为谋利益,组织人员在安楚高速公路上行线安丰营收费站附近私拆公路护栏,并铺设一条便道连接安楚公路老路,帮助大货车从该非法出口处下高速,并向大车司机每人收取400至700元不等的费用。经核实,该团伙在此过程中帮助12辆大货车偷逃过路费达17152元。

    公诉人认为,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追究杨某等人的刑事责任。而脱逃过路费的大车司机因涉嫌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确凿的证据在案,杨某等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西山区法院一审认为,杨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置车辆及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采取破坏高速公路护栏并铺设便道的方式,组织大型载重货车逃费,势必影响高速公路车辆正常通行,尤其是在夜间进行的时候,其破坏路段极易并足以造成高速行驶的车辆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据此,西山区法院一审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各判处杨某等三人有期徒刑3年。(都市时报 记者刘玲)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