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公告

06.10.2014  19:19

关于《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修改方案》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2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8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按相关程序在《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估报告》成果的基础上,对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布局及措施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调整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指标,优化国土空间,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科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保障滇中产业集聚区(新区)直管区安宁市建设用地需求。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修改《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4]99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期限:2010-2020年。

  二、规划修改范围:安宁市9个街道办事处土地范围内。

三、规划修改内容: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修改不涉及局部农田布局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未发生变化。《修改方案》对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部分调整,以及对重点建设项目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拟实施的国家、省级重点以及交通、能源、水利、民生、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突破改变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修改后,安宁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692.1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620.2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713.65公顷。我局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了规划修改听证和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工作,与会代表同意该修改方案。

  四、规划修改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五、修改批准文号:云国土资规〔2014〕224号。

  六、批准日期: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特此公告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来源:安宁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