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用地的结果公示(县街街道)

08.05.2015  22:49

关于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用地的结果公示

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鸣矣河集镇,于2001年7月领有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安国用(2001)字第0089号,面积为976.28平方米,用途为金融保险业用地。2014年11月经安宁市规划局(安规函[2014]24号)确认,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现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976.28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出让金按303元/平方米核收。

公示于2015年4月23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15天。截止公示期止,我中心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5年5月8日

来源:安宁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