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省属国有煤矿采掘部署生产计划专项监察

03.03.2015  18:3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局)《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4〕893号)、国家煤监局《2015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点》和云南煤监局2015年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督促省属国有煤矿企业合理安排矿井采掘部署和生产布局,提高生产系统安全保障能力。
      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省属国有煤矿采掘部署生产计划专项监察的通知》(云煤安发〔2015〕18号),决定于3~4月组织对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参股、托管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的采掘部署生产计划开展一次专项监察。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矿井全年产量计划是否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煤矿企业实际入井人数是否超过规定人数。二是煤矿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是否编制了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三是煤矿是否实现开拓布局合理,系统简单优化,装备工艺先进,生产均衡有序。四是检查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监管总局令第 16 号)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书面统计分析表的情况。五是检查煤矿贯彻执行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情况。六是检查煤矿企业执行《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暨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底线”暂行规定》(云煤安发〔2014〕106号)的情况。
      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把专项监察与煤矿集中开展“打非治违”、瓦斯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煤矿安全“1+4”工作法以及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排查整改生产布局、计划安排、采区设计、采掘部署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通过开展专项监察,督促煤矿把合理生产布局、提高系统可靠性贯穿于煤矿设计、建设、技改、生产等基础管理工作全过程,强化超前预防,关口前移,防止从设计、施工源头产生重大隐患,有效防范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人:成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