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会
10月15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2019年云南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会,标志着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用药月”活动在全省拉开序幕。今年“安全用药月”活动主题为“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贺佐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出席启动仪式,并讲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讲话,宣布“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党组成员、副局长琚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雨出席。会议在省药监局设主会场,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设分会场。
省药监局局长刘本军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安全用药月”活动是我国药品安全领域的重要科普活动品牌。近年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创新理念、拓宽渠道、丰富手段,深入宣传药品安全举措和成效,广泛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升,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根据安排,活动期间,省药监局将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中国药师周”系列科普公益、“正确认识疫苗”科普公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同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将同步开展相关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LED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并加大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上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公众对药品政策法规、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提升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在全省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合理用药的良好氛围。
刘本军指出,“安全用药月”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群众安全用药的工作品牌,也是塑造监管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整合科普宣传资源,拓展科普宣传渠道,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展现出药品监管部门新形象。一是要加强部门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扩大宣传覆盖面。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形成规模声势。二是要要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针对性。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重点对“两法”、儿童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常见用药误区、疫苗知识、药品不良反应等内容进行宣传。制作通俗易懂的科普图文资料、视频、音频、公益广告等,精准传播。三是要完善宣传形式,提升宣传影响力。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LED电子大屏滚动播放等,并加强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四是要要持续加强监管,有效防控风险。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聚焦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强对疫苗、特殊管理药品和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的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和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维护全省稳中向好的药品安全形势。
刘本军对“两法”进行了介绍,他强调,“两法”都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当务之急是要做好“两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法律规定为社会各界所掌握,成为相关各方依法治理的自觉行动。为此,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刻领会“两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确保把“两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一是要多形式强化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讲座、网络培训和送法到基层一线,强化一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要指导和督促全省药品、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流通运输储备、配送接种等企业和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无死角的学习宣传格局。二是要把握学习宣贯重点。牢牢把握“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宣贯最严格的药品、疫苗管理制度,药品、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和鼓励创新发展与保障可及的具体措施;药品、疫苗管理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规定,严惩重处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三是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与安全用药月、儿童预防接种日等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两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手机报、杂志等各类媒介,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宣传骨干,深入解读“两法”。
省药监局机关相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药品、疫苗生产经营企业代表,中央驻滇新闻单位、云南省、昆明市的新闻媒体在主会场参会,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及州(市)政府所在地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在分会场参会。